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信息安全员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25/4/8 9:11:17 评论次数:人评论 浏览次数: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信息安全员管理暂行规定
随着校园网的发展,用户数日益增多,网络设备不断增加、更新,迫切需要一支稳定的管理队伍,在基层管理好设备,做好网络安全、信息审查、用户宣传等工作,及时为教职工、学生服务。为了使校园网的管理更规范化,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学院校园网络管理理暂行办法》,各部门必须设立信息安全员。为此特制订信息员管理暂行制度。
一、 信息安全员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好,政治敏锐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责任踏实,任劳任怨,乐于为教职工服务。有一定的网络管理知识和经验。
二、 信息安全员的聘任
学院信息安全员由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担任。
各单位的信息安全员由所在单位确定,并报网络管理中心。 因工作需要更换信息安全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报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安全员不能履行职责者,网络管理中心有权建议所在单位更换信息安全员。对不设立信息安全员的单位,如发生设备损坏、丢失,网络安全、计算机信息安全等问题,其责任由单位负责人担负。
三、 信息安全员的职责
1、学院信息安全员全面负责学院网络安全、计算机安全、计算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部门信息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网络宣传、信息安全管理、咨询和用户服务工作。
3、保管、使用主干网设置在本部门网络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对本院系 (处)申请入网的设备、子网、用户进行登记和管理,并及时报学院网络管理中心、分配地址和开设帐号等。暂停帐号也须及时报网络管理中心。
4、依时参加网络管理中心组织的培训和工作会议;负责向网络管理中心报告网络使用情况;收集并反映用户意见;网络管理中心人员到院系工作时,予以协助。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 邮政编码:014035 联系电话:0472-33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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