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4/8 9:24:13 评论次数:人评论 浏览次数: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责任,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信息中心。
第二章 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条 设备带离机房需要经过授权人在机房填写工单后方可带离,授权人需要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条 设备出现故障须开机箱维修,维修人员需在网络信息中心运维人员陪同下现场进行维修或返厂维修,严禁维修人员私自开机箱维修。
第五条 设备的维修流程如下:
由网络信息中心设备运维人员协调厂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或返厂维修;
第六条 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维修且无相应配件更换时,可予以报废,必须办理相应报废手续。
第三章 配套设施、软硬件维护管理
第七条 网络信息中心系统建设与运维人员负责信息系统配套设施、软硬件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 对配套设施、软硬件设备的常规运行维护操作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九条 每两个月对软硬件系统(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十条 服务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服务器只能由运维人员或获得授权的人员操作。
(二)应妥善设置系统密码,不得泄漏,并定期90天进行一次更改。
(三)应当定期每周进行一次重要程序补丁检查并升级,在升级补丁之前应做好相应测试工作,并备有应急恢复机制。
(四)每天上班首先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网络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一)网络设备需要定期每90天更换一次管理口令。
(二)法定节假日指定专人对网络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
(三)只允许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过授权的岗位人员才能对网络设备进行调整或对硬件设施进行维护。
(四)对网络设备的配置进行操作变更时应做好相应记录,并保存备份更新后的配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 邮政编码:014035 联系电话:0472-33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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