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5/4/8 9:14:38 评论次数:人评论 浏览次数: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是面向21世纪建设学院的重要项目。校园网是学院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学院整体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它也是衡量一个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学院建设校园网是加入国家教育科研网络,与国际学术环境接轨的需要。学院要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建设好、应用好和管理好校园网是十分必需的。为此特制订我校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学院校园网建设的总目标
第一条 学院校园网的建设目标
建设目标是:各办公室、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主要教室、教工、学生可接入网络。主网通过光纤与INTERNET国际网连接,实现与国家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连接。
第二条 学院校园网建设的步骤
根据经费落实情况和实际可能,分三步实现上述目标: 第一期工程将行政办公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和平楼、综合楼用光缆联入主网。基本实现各单位能够入网的要求。第二期工程将建设新校区主干网,通过互联技术与主校区互联,大力发展子网,学生宿舍楼、家属区等教学辅助机构全面介入学院主网,大力发展网络中心设备,普及应用范围。向用户提供安全快速的网络。第三期工程提高网络中心计算机等网络设备和主网的性能,大力发展网络在教学、科研、办公、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网络应用水平。向用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网络服务。
第三条 在网上建立广泛的信息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
1.通过建立全校的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教务、图书馆与后勤管理系统、文件管理系统等。
2.通过学院校园网建立计算机网络辅助教学系统。包括提供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多媒体辅助教学资料、CAI课件、试题库、以及公共选修课管理系统等。
3.通过学院校园网建立全校范围的信息交换系统。包括建立电子邮箱系统和公文传输系统。实现对外发送和接收电子信函,进行国际国内的教育和学术交流,进行国际联机检索,获取交流软件等。
第四条 采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
学院校园网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首先要具有开放性、标准性和可扩展性,易于技术更新。其次是要宽带高速率,能够支持综合业务,包括多媒体业务。再就是能够向智能化网络方向发展,网络基础结构能够发挥10--15年效益。网络结构必须易于管理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学院校园网必须具有高的可靠性,能够自动进行故障检测与隔离。关键设备不间断工作。学院校园网必须保证数据安全。一是要对关键数据进行及时备份,及时恢复;二是要通过网管中心对网络的情况进行监控。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
第五条 组织管理体系
设立学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作为校园网发展与管理重大决策和技术决策的领导机构。设立网络管理中心作为校园网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学院办公室为学院主页上网信息的组织机构,学院宣传部为全校上网信息的审核机构。各部门设立信息安全员,作为发布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及计算机管理及安全的具体管理人员。
第六条 学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设立以主管院长为首的学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计算机系网络软硬件技术骨干为其成员。其职责是对校园网的建设进行规划,听取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报告并实施监督,负责学院计算机及网络的安全、保密。采取定期不定期会议方式工作,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1.听取有关校园网工作汇报,指导学院网络建设规划;
2.指导、监督、检查学院计算机安全与保密、网络安全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网络管理中心
网络管理中心是校园网建设和管理的常设机构。为校园网建设和发展制订规划与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被批准施行的计划;负责校园网运行、维护、管理、安全,为全校网络用户提供网络服务,从事网络研究、跟踪引进先进网络技术和进行网络系统开发工作。
第八条 信息安全员
各系部、机房设立单独的信息安全员,作为发布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及计算机管理及安全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入网管理
第九条 入网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想进入校园网,成为合法用户,均需报学校网络管理中心批准、备案。单位子网、单位设备、个人设备连接入网均需报请网络管理中心批准、备案。网络地址管理权属网络管理中心,任何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或改动,否则取消入网资格。
第十条 单位用户入网管理
各系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可以公共用户方式入网。入网前需由网络管理中心统一分配IP地址。在获得网络管理中心的批准、备案和操作说明书后,方可按照操作说明使用网络。
第十一条 个人用户入网管理
学院教职工、学生原则上均可申请做为个人用户入网,但学校有权根据网络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时期对入网范围加以限制。以个人用户方式入网需经网络管理中心批准、备案并开设个人帐户,给予编号后方可进网。
第十二条 子网入网管理
各系(处)每新增加一个子网,都必须以子网方式入网,由系(处)报知网络管理中心,由网络管理中心备案后根据该子网的规模,分配网络地址。
第十三条 外联协作单位和个人入网管理
与学院有密切协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要进入学院校园网,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遵守校园网络管理法规,方可开设帐号,分配地址,确定连接关系,规定使用方式和范围等。根据网络资源使用情况对其收必要费用。绝不允许协作单位和个人将我校网络用于商业用途或者违法活动。各系(处)不得擅自让外单位和外人接入本系(处)的子网,更不允许外单位和外人冒充本系(处)的单位或教工入网。
第十四条 注销
教工本人调离我校,个人用户予以注销。如果机构调整或单位撤消,也需报网络管理中心对单位用户帐号和使用权限进行调整和撤消,联网的个人微机或公共设备的撤掉,需向网络管理中心申报,予以注销。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 主干网管理,设备管理
主干网设备归网络管理中心管理,设备的联结与使用由网络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与调配。未经网络管理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主干网络设备的连接关系,拆卸,拔插网络设备及其连线,电源线等。安装在各系(处,室)的主干网设备价格昂贵,各系(处,室)应由专人妥善管理与维护,如因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由各单位自己负责。为保证校园网运行畅通,各系(处,室)应为校园网设备安装专门电源,一般情况下请勿随意断电。
第十六条 上网信息管理
1.公共信息管理
学院网站及部门网站信息发布按“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发布审查、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执行。
2.计费信息管理:
校内单位或个人从网上获取收费信息,需按报批程序,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根据使用情况,交纳一定的费用。
第十七条 上网软件管理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规定,上网软件不许使用盗版软件。
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
1、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由网络管理中心统一实施安全管理。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用户不得上网。用户上网只能按授权口令、IP地址入网,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上网用户自动执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上网安全责任书》,无需另行签订。
3、上网用户需遵守《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保密制度》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十九条 流量管理
为防止网络上流量不均匀造成流量拥塞,网络管理中心有权采取措施进行流量控制。
第二十条 网络计费管理
校内各系、处、室、办单位的办公网络使用费用由学院承担。
其他单独申请的用户及学生用户、教师按照学院向电信部门租赁的网络带宽使用费标准向学院缴纳一定数额的带宽占用及管理费。
用户要使用网络开设的收费服务项目,需事先交定金,网络管理中心按计费系统统计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网络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
在网络发生突发性事件时,网络管理中心应及时按《网络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进行处理,对突发性事件给用户带来的损失,网络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其它相关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关于培训与宣传
有关校园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 邮政编码:014035 联系电话:0472-33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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